“括括”,女朋友最常用的网名与昵称,取自她很喜欢的一个小说男主的名字。
在手中敲下“女朋友”这三个字时,感到一阵怪异,不咋习惯将她称为女朋友。
因为我和她之间有着更亲密的,更认可的称呼。
我对她的称呼来着我内心最期待的想法,不只是对她的,也是对我的。
虽然,一直觉得她对我的称呼起源很敷衍,不过没关系了,因为一开始她喜欢,现在因为她,我也喜欢。
我俩之间极少出现甜言蜜语,也许是她不习惯(其实我想说一些其他原因,但考虑到她能看见,便算了),也许是我来着理工男的犟种天性,但无所谓了。
我对她的那每一声称呼里,包含了我最深的感情,她对我的那一声称呼,在我耳中也胜过所有的甜言蜜语。
或许,我应该在这篇博客添加我们之间的照片,来表达我们之间的感情,但她不喜欢自己的照片出现在网上,我的话,照片都不喜欢(但很喜欢她的)。思来想去,我们之间的感情就在我俩之间就刚刚好,多一分不嫌多,少了一分便将其抓回去。
我很喜欢诗经击鼓里的一句话,“执子之手,与子偕老”,(虽然她在我的QQ看到这句话时嘲笑了我)这便是我的动力。
子时已过,话到如此,我该下线去和她续续感情了。
崽子看见了吗?